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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家书 “践踏人心之人,迟早亦会被人所……

  沉珠

北疆。


魏人行军,昼夜不息。


不过月余,即自上京赶至定风城,修整五日,补充粮草。随即赴雪谷,直扑雪域。


途中,以军师兆闻、副将范曜为首大军却忽遭伏兵夹击。


燕人于雪山突围奇袭,领兵之人,正是北燕名将,雪狐王燕翎。


两国交战数年,新仇旧恨,见之难消。


血战由暮至夜,死伤惨重。


雪狐王自忖机不可失,下令四面围杀,决意逼退魏军于雪谷之外,生擒其主将。


怎料魏人已然兵分两路,趁战场混乱,天色昏暗,竟有魏将悍不惧死,领十余名轻骑绕后,掳走雪狐王爱子燕权。


燕权年十三,擅长枪,厮杀正酣、忽遭拦截,破口大骂不止。


魏将斩其右臂,掠人上马。燕权改口嚎哭,痛骂魏贼,战场为之侧目。


雪狐王大怒,与魏将轻骑战于野。


领头之人身披银甲,以白巾遮面,手执双剑,背负玄铁长弓。


雪狐王忧心爱子,心急意乱,竟轻敌不察,遭其一箭穿胸,当场口吐鲜血不止,颓然败退。


魏军士气大振,一路直追。


时有燕将认出执弓之人,轰然变色,高呼“战鬼亡我”。燕军哗然,匆忙退守茫城。


大魏屯军城下,围城十日。


雪狐王闭而不战。茫城城楼,高挂免战牌。


“殿下英明!”


魏军帐中,炭火熊熊,一室暖意。


众将皆是全副武装,身披重甲,杀意凛然。


独魏弃一身素衣,身披狐氅,端坐案前。


无论帐中众人如何喜气洋洋、一时痛骂燕人卑鄙无常,一时嘲其窝囊无用,他自浑然度外,只专注于提笔挥墨,行文洋洋洒洒——许是为了向上头传书、汇报军务?


一众将士对了个眼神,见他竟接连写了有四五页纸,还不见有停笔的意思,心道这九皇子果真是个有墨水的,不像他们这群只会打仗的武夫,大字不识几个。


为首的范曜看在眼里,更是羞赧不已,忍不住挠头直笑:他自当年定风城一战负伤后,便卧床养了大半年的病,直至月前才稍有好转。


听说殿下亲临,领兵作战、收归雪域,当即抄起家伙事儿便跟了上来。一路上,和人吹捧九皇子最多的就是他。


魏弃本不是个爱与人说道的个性,倒也多亏他这大喇叭四处宣扬。


如今的魏军之中,谁不晓得,他们这位九皇子看着个性冷淡、孤高不群,实则,却是个能与他们小兵小卒打交道,没什么贵人架子的亲厚人。


按范曜的说法,和从前行军路上冻死饿死的兵士们相比,咱这一路既没有缺衣少粮,也不曾受过冻,炭火分到各个营中还有剩——可不就是九皇子变着法儿从上京那些贵人手头上榨出来的么?


他从前在军中养病,可是亲眼见过九殿下陪着谢姑娘给那些伤兵营中的老兵们烧火送饭,甚至,听到过九殿下给他们“承诺”的。


【我答应你。】


素来面无表情,寡言少语的少年,彼时,却不错眼地盯着那双紧攥住自己衣袖的、满是伤痕的手。


迟疑片刻,他的目光又望向身旁红了眼圈的小姑娘,神情微有动摇。


范曜认识拽着他的那人,名叫老高,当了十几年兵,始终没什么建树,却回回能舍得出命去,这才留下了一身的伤,直至在定风城守城的战事中,被敌军一刀捅了个对穿。


老高鼓起勇气、拽住魏弃说话的时候,其实已经有进气没出气了。


听说老高之所以从军,是因为家里的媳妇儿、肚子里还怀着几个月大的孩子,便被燕人掳走。


找到的时候,连件衣裳都没剩下,早已冻成了冰柱,身体亦被狼群啃掉了大半。


惨呐。


老高一喝醉酒,便为媳妇孩子高哭不止。这事儿翻来覆去说了无数遍,稍微了解他的人,都能背得滚瓜烂熟了。


可,这年头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过活的,谁没有点提不得、一提就掉眼泪的凄惨往事?


打仗的年头,谁家没有饿死过孩子,更有甚者,穷途末路之时,家家易子而食?


老高不过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可怜人。


青史不会留名,死后草席一裹、过几年便没人记得。魏弃大可以敷衍了事,或沉默以对。


可那一日,伤兵营中的所有人,却还是听见了这少年一字一顿,平静,却也笃定的回答。


他说,日后,凡他麾下将士,只会战死沙场,绝不会饿死于途中,冻毙于风雪。


如今,他亦确实做到,没有食言。


——殿下和从前那些尸位素餐的、只会舞文弄墨的劳什子监军不同,是个干实事的人!


范曜心中豪情满怀。


只恨自己不识字,不然这会儿,估计也像从前那些爱写酸诗的“上官”一样,天天给自家殿下写些歌功颂德的文章,贴在外头让人看。


而一众能入主帐议事的将领,亦早习惯魏弃这不爱接茬的性子。


和从前上边派下来那些唯爱指手画脚、颐指气使的“文官大元帅”比起来,反倒让他们自在得多,便也毫无顾忌地围着沙盘、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话来。


“那燕权乃雪狐王爱妾所生,甚得宠爱,如今每日被挂在外头示众,起初,还整天骂骂咧咧,看着颇有志气,如今却是一副油尽灯枯之相,估计熬不过几天了。”


“熬不过好!狗/日的燕人,老子见一个杀一个,要不是殿下说留他一命还有用处,我早就把这小儿片成片、丢进油锅里炸了!”


“谁说不是呢?说来燕翎那厮,年轻时也是个不可一世的,没成想,最后也在情爱上栽了跟头。听说他那美妾整日登城楼,和自己儿子遥遥相望、哭个不停,他被烦得都不回府,整日住在军营里头了。”


“老张,行啊你,这都知道?”


“听城里逃难出来那些人说的呗,我倒好奇燕翎憋着什么坏,总不至于打那么一场,就把志气打没了吧?”


“他又不止这一个儿子!”


“何况他都十年没有打过仗,去年咱们殿下带兵、都打到雪谷了,都没见那燕王把他派来,怕不是、呃,怕不是,早已今非昔比……不足为惧了……”


众将多是与燕人几番交手过的老将,对燕翎这“常胜将军”,更恨得咬牙切齿。


魏弃一心写信,偶尔听几声,也听得出来他们的语气里除了讽刺,还余下几分讪讪的畏惧。


倒像是刻意透给他听、给他提醒似的。


怕他败在燕翎手下?


魏弃淡淡一笑,不做言语。


只等他们聊尽兴了,四周声音渐弱下来。


他这才搁下手中墨笔,“抽空”问了句:“王虎的尸体,可有好生安葬?”


“有、有!”


闻言,负责此事的范曜连忙点头:“王副将……已入土为安。给他家人的抚恤,昨日,军需官也特地遣人给送去了。”


提及王虎,他的语气不由地有些低落。


毕竟,若非亲眼所见,他实在没法想象,从前那个挥舞两柄巨斧、与自己一同出生入死的黑面将军,最后会是这般下场:被挂在城楼暴晒示众,多日不进水米,直至活生生被饿死。


等他们前去为他收尸,他的尸体早被鸟雀啃食得不成样子。与其说是尸体,倒更像条残缺不全的腊肉。


连范曜这般久经沙场之人,面对那尸体,也不由地胆战心惊,忍不住背过身去干呕。魏弃却什么都没说。


既没有什么慷慨陈词,也没有露出半点悲痛之色。


只是,从那天过后,燕权便每天在城外那木头柱子上挂着了。


同样的暴晒,同样的水米不进。


这大抵就是人常说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范曜是个大老粗,猜不透这喜怒不形于色的少年心中装着什么,但他总觉得,越是这样不爱表露的人,越是心细如发,对人的好不在面上,在心里。


而那抚恤中多出来的十锭金子,便是明证。


“……如此便好。”


魏弃却并没有再接着王虎的话题说下去,仿佛只是随口提起一嘴,得了答案,紧接着便入了正题,问及众人粮草军需,厉兵秣马之事。


只是,说归说,手中又不知何时重新提笔。


站得离他最近的范曜没忍住好奇、小心往书案上瞄了一眼:这才发现信早写完,正放在一旁等着墨迹晾干。


殿下这会儿竟还颇有闲情雅致,开始画起画来了?


难道是画布防图么?


他一不小心,便看得专注了些。


直至冷不丁被魏弃眼风一扫,方意识到自己有些逾矩,吓得脑袋一歪,装作看天看地看脚尖去了——


当然。


也不是每个人都跟他似的,一心只好奇魏弃在写什么画什么。


譬如军师兆闻,这位公孙渊的嫡传弟子,因魏弃不喜公孙氏而临危受命出征,此时此刻,他便一心只想知道,这位九殿下究竟还有什么后招,又不敢直说,只能旁敲侧击问着何日出兵、如何才能重挫燕军。


“如今,还不到北疆之地封冻时节,我军尚有一战之力,”兆闻道,“若等到十月后,滴水成冰,大雪连天,届时,恐怕雪域行兵,寸步难行啊。”


雪狐王高挂免战牌,避而不战,无非是为拖延时日。


可,他们燕人拖得,魏人如何拖得?


见魏弃默然不言,兆闻索性一番痛陈利弊、将帐中众人唬的一愣一愣,面面相觑。末了,概都头一偏,齐齐看向魏弃。


“这……”众将欲言又止。


虽说他们于雪谷遭伏,燕人利用地形迂回作战,一夕之间,令他们死伤数千将士。但雪狐王如今身负重伤,麾下同样损耗不轻,按理说,这的确是个好机会——


“想打?”


魏弃却蓦地抬起头来,泠然双眸扫视四周。


“吾不惧死,尔等却乃血肉之躯。茫城依山而建,四面雪山合围,易守难攻,是八城中最险要之关隘。六十年前,祖氏拒燕人于关外,正是利用此地地形,以火药诱发雪崩,致使燕人十万大军折戟于此。”


由古至今,行军打仗最怕的,从来都不是人祸,而是天灾。


哪怕是人造的天灾,亦能有顷刻之间横冲直撞、造成远超估计之损失的能力。


魏人和燕人打了这么些年,都不过“小打小闹”,从未跨过雪谷。如今,六十年前的惨剧,却眼见得要在面前重演。


“强取茫城,必有一场血战,届时在座诸位,兴许……十能存一三?”


魏弃道:“而我要的,是不战。”


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为大胜。


众将或面露不解,或视线惊疑,唯独兆闻神色黯然、一阵失神,最终,却都应声退去,照魏弃吩咐,自领其事。


独剩下魏弃一人,仍专注于目下画作。


不多时,有小兵入内奉茶。


斟茶间隙,那小兵用轻不可闻的声音低语片刻,末了,又道:“雪狐王果真毒入骨髓,暗中求医。我等已照殿下所言安排妥当,人、药皆入城。此外,粮草棉衣,行军所需,亦将源源不断送入北疆,顾家全副身家,皆可为殿下所用。”


顾华章多年经营,早已富可敌国,天下粮仓,亦无不与之往来贸易,如今,概都派上用场。


魏弃淡淡“嗯”了一声。


停笔,将那水墨画搁在一旁,低头兀自欣赏。


许久,又问:“朝华宫中近况如何?”


“李医官称,母子无恙。”


……你说无恙便无恙么?


魏弃唇边笑容微收,顿时蹙眉,“我问的话,听不懂?”


那“小兵”亦是善于察言观色之人,想起临行前自家主人的叮嘱,顿时回过神来,恭恭敬敬、双手将袖中一叠文书呈上。


从每日进膳,到脉案怎写,食谱到药方,他一一检查,目无遗漏。


“方子是李程开的?”


“是。”


若是真按这方子用药,尽都是些大补之物,除了他先前改过的那两处外,倒瞧不出什么差错来。


魏弃心下稍安,将方才写的信折了两折,塞入信封中。


时间有限,那画来不及装裱,索性也另装一封。两只信封尽交予眼前人。


小兵将信封藏于袖中,端起茶盘躬身离开。


而这封家书送到朝华宫时,已是秋日时节。


却非经由宫人之手,而是在某个寻常如旧的早晨,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放在了谢沉沉平日里专用的小书案上。


那是沉沉只要清醒、便每日都要呆上一会儿的地方,她自然第一个发现。


于是,待陆德生端着药碗走进殿中,便无意外地,正瞧见个一门心思读信的背影了。


她的肚子已经很大。


若让人来看,兴许以为她不日就要临盆。但事实上,这孩子亦不过六个多月而已。


肚大如球,令她无论弯腰或坐下,都极为吃力,可她此刻却似浑然不察,跪坐在书案前——脑袋一低一低,读得极为认真,几乎都要埋进信里去。


偶尔遇见那么一两个不是那么理解的字眼,又不自觉地咕哝出声。


仿佛读通了就揣摩透了似的,小姑娘自己都没发觉,脸上笑意盈然,是许多日都未曾有过的开怀。


一时小声感叹:“雪山啊……雪山里原来真的有小狐狸!”


一时又若有所思:“和肥肥比起来,谁比较白呢?”


结果越往后读,脸色越不对。


到最后才恍然回神:“嗯……呀,原来竟还有人吃狐狸啊!狐狸是拿来吃的?”


蜷在她腿边打盹的谢肥肥顿时打了个哆嗦,“喵呜”一声窜起来。


沉沉被它吓了一跳,慌忙抬起头,这才发现不远处端着药碗、静静站在门边的青衣医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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