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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上等宠爱

隔了不久,从马六甲托人带来了很多漂亮的帽子,各式各样,正好适合她这样的年纪。那些帽子正好可以遮住她的脸,叫谁也看不到。女仆仍然跪着,李雪音将她的卡巴雅刺绣捂在脸上,可是却哭不出来。没有人说话,车子疾驰而去。到了寕圜,还在冒着烟火的建筑和侍卫队等着他。守卫领队见到车辆,连忙上前,简瑜摇下车窗,听他报告:“敌人带了花河……对我们的布防也非常熟悉……动手很利落……嗯,他们的火力点似乎都避开了重要建筑……那个孩子不见了……”简瑜下车,命令卫队:“都转过身去,闭上眼睛。”简管家迎上来,他行色匆匆,一看就是紧跟着匆忙赶过来的:“大少爷,老爷要见你。”他有些担心,环顾四周,叹了口气:“老爷很生气。对今天的事。”简瑜点头:“简叔,劳烦您。”简管家愣了一下,目光没有去看车门,而是叹了口气,回转身去。车门打开,里面的人被光惊动了,蜷缩成更小的一团。他伸出手去,女孩子颤抖的声音:“不要碰我。”但他仿佛没有听到,他的手从她的膝盖和后背滑过,她就滚落到了他的怀里,她挣扎着,外间的人群更叫她恐惧,但是他强大的力量叫她动弹不得分毫,就这样,她被紧紧搂住。“放开我。”她的声音沙哑,因为恐惧咬住舌头而浸出~血,她不敢抬头看他,紧紧闭上眼睛,全身僵硬,任凭他抱着衣衫不整的她穿过花园缓缓走回去,就像受伤的小兽被她的亲人带回安全的巢穴。“不要怕。有我在。”他将她放下。李雪音睁开眼睛,看见他红红的眼眶,她忽然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外间静静等待的简管家,已经拍了最伶俐的人将这里的信息全数汇报给了简家的家主简霖。“愚蠢!”简霖一掌拍在桌上,震怒异常,“我辛辛苦苦苦心孤诣几十年,叫这个逆子得罪了个全——”简温在一旁安抚父亲:“大哥也是一时气愤失去理智才会……”“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儿子!”简霖更怒,“蠢货!为了一个女人失去理智。既然他的心只能装下一个女人,那有什么资格继承我简家的事物——亏他口口声声告诉我,留下这个女人另有用处,亏他说已经和程砺达成一致,亏他说婆罗门的贵族已经心归简家,这个逆子!”简温连忙上前替父亲顺气:“大哥做事向来稳妥,这回只是一时差错,父亲万不可因此气坏身体,医生说您的身体不宜大动肝火。”“你自小就处处听你大哥,如今还一味维护他。”简霖火气降了一些,“这些年,我虽然管事少了些,可你做事我都放在心上。这两日,让你大哥好好反省。温儿,巴古斯那边我亲自去一趟,程砺的误会,你们相熟,便由你负责吧。”“是。父亲。”简温。他循着光走出门,外间阳光正好,他的妹妹怯生生躲在一旁,看见他出来,连忙跑过去:“二哥,听说雪音出事了!她怎么样?她还好吗?”简温摸了摸妹妹的头:“没事,你大哥会陪着她。你好好准备你的衣裳首饰,过两日就要开宴了,不要到时候手忙脚乱。”他出门,上了车,一路向南。这样的街道已经走过无数次,但是今天,竟然觉得格外宽敞和顺眼。程砺他自然会负责,大哥也是他的大哥,无论是为他提供寕圜的布防图,还是错过追捕姜鹿尔的时机,亦或者看着李雪音上了巴古斯的车,然后快速开车去通知提前回来的简瑜。他已经做了一个朋友和兄弟能做的东西。——可是,天意弄人,能怪谁呢。他嘴角慢慢扬起,风更大了,简温咳嗽起来。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的鹿尔和男主补上。第四十七章姜鹿尔在一路狂奔, 等她停下来时, 身上胳膊上都不知道在哪里被划了好几道口子。因为摔了一跤, 鞋子也掉了一只。她胡乱擦了擦脸。污渍和血迹让她看起来平易近人了许多。姜鹿尔站定下来, 阳光很烈, 背上的汗浸透了衣衫,她仰头看了看天, 然后看了看自己的影子,根据影子的位置判断了大致方向, 然后继续向前走去。短暂的喧嚣声后城市再次平静下来。隐隐约约的海浪声拍打在悬崖上。她想着,如果有一张船票,可以离开这里, 她愿意接受程砺曾经的建议, 在马六甲找一个信得过的店铺谋生。比起脚上的痛, 心却是柔软的,这样的柔软,带着对新生活的期待, 而微微紧张。而更细微的声音也悄无声息自心底涌~出,她摇了摇头,挥去那些念头。静谧的巷道除了偶尔在外面玩水那些麦芽色的小小孩, 再没有其他人——忙碌的成年男人都在种植园或者船上为一家的口粮努力。姜鹿尔隐隐听见传来喧嚣的人声时,放缓了脚步, 她一点点靠近前面,果然,大~片大~片的阳光从正前方照过来, 她看见了高大婆娑树和红花楹树,已经过了绚丽的花期,眼下树冠上挤挤挨挨结着长条的种子。红花楹树在她的家乡很常见,每年六七月,满树赤红霞蔚般的花,一路相送,若是骑上马,打马而过,恍若穿梭在拔地而起的花丛,快意少年,自不必多说。眼下绿影壁下的白马没有,白象到是有两只,象鸣震耳,背上背着枪的异族男人紧随其后,街道上的人或者驻足观望,或者匍匐在地,姜鹿尔有些奇怪,这是出了什么事?等到象群和人群都走过,姜鹿尔看到了远处的教堂,年轻的神父站在教堂外,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除此之外,再无他人。姜鹿尔再上前一点,她黑沉沉的衣裳和狼狈的形容将她顺利混入了人群。有几个商贩在议论。甲商贩:“听说又打仗了。”乙商贩:“谁,谁和谁?谁赢了?”丙商贩:“谁知道呢?天天打来打去,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可怜的我们这些小本买卖的啊。”甲商贩:“我老乡说是撞车了,谈赔偿没谈拢,哎呀,拖下来就被打了——肯定这帮人现在去助威呢。”乙丙翻了个白眼:“打架和打仗——差别很大好么!你囤的那些锡米胆,与我两个,叫我压压惊。”姜鹿尔再听不到有用的话,自顺着墙角警惕前行,终于走到教堂外间一街之隔的花丛处,她将剩下那只鞋子脱下来,拿在手上,翻来覆去慢慢修检,看来就像个行路人一般,只眼睛余光看着对面。日头到了整天处,晒得一地滚烫,连阴凉处也透出焦灼来,日头一点点移动,四下一片热闹的平静。姜鹿尔看着在阴凉处卖力招呼客人的摊贩,一只猕猴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它眼睛盯着水果铺子里面各种各种的绿果子,花猫将自己晒得发热的身体翻了个面,开始舔它的脚掌。姜鹿尔咽了口唾沫,灼热叫她有些坐立难安。程砺没有来。为什么?她细细回想她的信,地址和时间绝对不会错。简艾不是会在这些显而易见拆穿问题上撒谎的人。信肯定送到了。那么他不来。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不愿来。姜鹿尔立刻否认了这种可能。她为自己迅速和肯定的信任有些吃惊。还有一种,是不能来。他受伤了?——不,他的实力她曾经见过,只要他自己不想,能伤害他的人寥寥可数,而且,他现在并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答案,他身边和身后的人,经过仔细思考和判断,阻止了他的行动,毕竟,对他们而言,她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一文不值的人,并不值得为了她而去做不必要的冒险。她忽然想不下去了,这种“不能来”和第一种“不愿来”其实,都是殊途同归。姜鹿尔咬着嘴唇,有一种奇异的情绪在心里翻,她开始后悔那封信,那种隐隐带着少女情绪的试探。闷热的午后,蝉鸣切切,没有风,即使有风,也只是将更热更腥的海风送过来。等待变得毫无意义。姜鹿尔穿上鞋子站起来,碎碎的阳光透过树林照在她脸上,让她不得不眯起眼睛,她转过身去,沿着街道离开。沿着这里一直走到最前面,在一处残垣断壁的城墙边,却叫她瞧见一个熟人,便是那头发花白的瘸子代书先生。书摊上一颗碗口大的树,阳光西移,胡子白花花的老先生正一瘸一拐想要将摊位移到阴凉处。奈何人老体力不支,吭哧吭哧拖得满头大汗。姜鹿尔不由自主走上前去,伸手帮他上了一把力气。“谢谢啊,后生仔。”老先生擦了一把汗,抬头看姜鹿尔却愣了一愣。姜鹿尔眼睛却盯着他上面刚刚晾干的一封家书,见得信中寥寥数语:母亲大人膝下,敬禀者……儿外大小俱安,请勿念为要。信纸洁白,笔迹清瘦;。代书先生用一旁的水罐倒出些水,用帕子润湿擦了擦手,笑:“你也识字?”他擦干净了手,这才又纸笔将落款金安名字写上。“这家书,尤其给是长辈的,必要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否则一滴墨都叫他们想到天外去。”他解释自己净手的意思。“你要写么。我便宜些算你。”姜鹿尔瞧着这信比之前昌阿伯写时丰富了许多,想来价格也不便宜。“上次一乱,这写信的生意也不好做,现在都是按封算——还加上代寄,一日还不得过去半日。”姜鹿尔摇头:“我没有钱。”代书先生又将她仔仔细细打量了一回,他忽然道:“这一封,谢谢你替我这老骨头做事——不收你钱罢。”“可要自己写?”见她怔怔,代书先生倒也爽快,将那笔沾了沾墨递给她。姜鹿尔接过笔,迟疑了许久,在纸上落笔,刚刚写得大哥二字,忽然心头一涩,她竟没有可以其他科眷顾之人。她眼眶微热,一滴墨滚了下去。信到底写好了,不过寥寥数字。姜鹿尔却又有些迟疑,代书先生接过她的信笺,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给家人报个平安,比出人头地这样的赌气念头可实在的多。”姜鹿尔知道他误会自己是因为年轻人的自尊在迟疑这一封信,她不知如何解释,只当默认了,谁知搁笔的时候,撞上了旁边的签筒,一桶签滚出一支来。姜鹿尔连忙去捡那只签筒,代书先生却捡起了那支签。“你可有什么想问的?”他将签文递给姜鹿尔。上面写着四句签文:夏日炎天日最长,人人愁热闷非常,天地也解知人意,风拂拂自然凉。姜鹿尔摇头:“没有。”“我送你两句话可好?”代书先生继续,“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是顺应自己的心走,问题并没有想象的严重,自会迎刃而解。”姜鹿尔客气笑:“谢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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