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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男主总是在装逼

他握拳刚触上门,又松开手放下,抱着被水浸透的枕头靠着门缓缓坐在地上。像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人。八岁那年他被绑架,一路被绑匪辗转了数个地方,最后被安置在郊外一个荒废的农家小院里。收钱撕票,他们甚至在院子里挖好了坑。参与绑架的三个男人,其中一个长脸男人也有个七八岁的儿子,存着尚未泯灭的怜悯之心,对顾哲态度还算和善,在顾哲被另外两个男人踹打的时候,他会站出来拦一拦,看顾哲饿晕过去的时候,也会喂他一口水喝。他们收到钱的那夜,长脸男人给顾哲端了一碗饭。顾哲当时问:“叔叔,我是不是要死了?”长脸男人蹲在他跟前,抽着烟没说话。“他们打算怎么杀死我?可以告诉我吗?我想有个心理准备。”顾哲当时用的是“他们”,而不是“你们”,主动把长脸男人划为自己一国,使长脸男人放松警惕。长脸男人吞云吐雾地看着他,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不会太痛苦。”“叔叔,我害怕,能不能给我几粒安眠药,我想睡觉。”顾哲眨着一双水汪汪泛红的眼睛,脸上挂着泪,“睡着就不会害怕了。”长脸男人把手里的烟抽完,再回来的时候,给了他一个可乐瓶,说里面有碾碎了的安眠药,他喝了就会睡着。“谢谢叔叔。”顾哲央求道,“我饿了,叔叔可以把我的手松开一会儿吗?最后一顿饭,我想自己吃。”长脸犹豫了下,最终给他松了绑。三个大男人眼皮底下,他一个八岁的小孩儿能作出什么妖。后来的事情,顾哲记忆一直很模糊。他吃了那碗饭后,趁长脸男人不注意偷换了他的可乐瓶,长脸毫无察觉地喝掉,当场口吐白沫抽搐着死掉。直到停止抽搐,长脸的眼睛都一直死死瞪着顾哲。死不瞑目。怨毒,仇恨,不甘。后来顾哲才知道,那瓶可乐里掺的不是安眠药而是农药。长脸死透后,顾哲爬窗溜出去,他回头看了眼,后院一个男人正拿着铁锹处理另外一具尸体。顾哲扒着围墙往外翻,太过着急,蹬掉墙上一块土坷垃。男人拎着铁锹追过来。顾哲迎着风,在黑夜里没命地跑,夜风灌进衣服里,鼓起他身上的衬衫。白色衬衫校服,虽然几天没换洗已成灰白,但是在漆黑的夜里犹如灯塔,给男人指引了方向。顾哲兜着一衬衫的夜风钻进后山的树林里,边跑边解开衬衫,横七竖八的树杈挂划烂他的脸颊和脖颈,他紧抿着唇,不发出一个音节。他把衬衫脱下来,扯成两半分别挂在两处。衬衫里还有一层深蓝色的短袖,颜色与黑夜融为一体。他猫着腰钻出小树林,折返到原路,回到院子前。白天时听他们闲聊,院子向北两里地有条河。被关进这座院子的小黑屋后,他终日不见光亮,更不知东南西北。夜色阴沉,不见月亮,星光昏暗。顾哲握拳站在院门口,抬头辨认了会儿浑浊的星空和旁边矗立的大树枝叶,认定左手边是北方。他一路向北跑过去,终于找到那条河。男人有灯,夜里藏不住人。男人还有辆车,他两条腿跑不过。只有藏在河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顾哲穿着衣服,在冰冷的河水里泡了一夜。期间,男人来过两次,甚至拿手电筒沿着河岸照了个遍。第二天天亮,太阳高高升起,警笛声此起彼伏时,顾哲从河里爬出来,湿哒哒的衣服贴在身上,往下淌着水。他一路走到警车前,默默坐在引擎盖上拧身上的衣服。有个警察过来在他头上拍了一掌:“哪来的小孩儿?捣什么乱!走走走,一边待着儿去!”顾哲脱掉短袖,抬脸迎着太阳,甩了下手里的衣服。白亮的水珠在刺眼的阳光下格外晶莹,甩在面前的警察脸上几颗。警察嘿了声,上来就要拎他。顾哲淡定问:“你们在找失踪儿童顾哲吗?”警察一愣,这才注意去看引擎盖上的男孩。小脸童稚未褪,眼睛黑亮纯净通透,不染一丝尘埃。他静静坐着,身上却有着一股无形的力量。仔细看,他的五官和绑架案上的男孩照片有几分相似,但是真人比照片多了种说不上来的东西。“我就是。”顾哲说,语气里带着嘲讽,“你们找不到我,我来找你们。”警察睁大眼睛错愕道:“你是……顾哲?!”“顾哲!!!”顾父母拿着在后山树林里找到的他的白色衬衫,哭喊着冲过来。人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三个绑匪,死了两个,剩下一个被警察擒到逮捕。男人戴着手铐被警察按着往警车里塞,他梗着脖子回头看身上裹着毛毯的小男孩,满目都是惊讶。小男孩的父母悲喜交加拥着他嘘寒问暖,他从父母的胳膊间隙,露出一张小脸,然后向男人吹了声口哨。震惊,不可思议,甚至带着屈辱,男人忍不住问:“你昨夜到底在哪儿?”小男孩抖了下发梢的水滴,说:“我一直在你眼皮底下啊。”*据男人供述,他们三个人拿到钱后因分赃不均起了争执,长脸和络腮胡本就有私仇,男人借助他们之间的恩怨私仇从中挑拨离间。长脸先下手为强杀了络腮胡,在杀了他后,误喝了络腮胡给他准备的农药。至于顾哲,男人说他原本是打算放了他的,但是他自己却偷跑出去了。男人之所以这样说,是想争取从轻处罚,反正长脸和络腮胡已经死无对证。警察当时询问顾哲时,顾哲给出了另一套证词,从逻辑与时间线上推翻了男人的供述,为了印证他所说不假,他不顾父母反对,领着警察去案发现场演示了一遍。最后顾哲说,长脸是个左撇子,你们可以鉴定下络腮胡身上的砍伤,凶手惯用手是来自左手还是右手。当时顾哲的行为和言语可以用震惊四座来形容,他一个八岁的小孩,就算再胆识过人,能从三个亡命徒手里逃脱出来已经是奇迹。他却还能在事发后的三天内重返现场,镇定地给出一套逻辑上说得通的证词,并引导警察该如何查案。这样的心思和心理素质,一般的成年人尚且做不到。这个小孩不简单。后来经法医鉴定,络腮胡身上的砍伤确实是来自惯用右手,并在凶器上找到了男人的指纹和血迹。证据面前,男人供认不讳,据说被执行死刑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后悔没早杀了那个小怪物。顾哲没有告诉任何人,长脸喝下的那瓶可乐是他偷偷替换的。也没人知道,他泡在河里的那晚,思考了一夜怎样才能把男人置于死地。对于顾哲在警察面前的优异表情,顾哲给父母的解释是——他藏在河里的那夜,看见了一个水妖,他在警察面前的所作所为,全是水妖告诉他的。顾父母疼惜哀叹,给他请了全市最好的心理医生,“治疗痊愈”后,心理医生建议顾父母给他换个环境,最好能找个同龄女孩,冲一下他身上的狠劲。于是,顾父母千挑万选,把他送到了顾父的一个下属家里,认了个干父母。就这样,他在简意家住了一年。把他送过去前,顾父母叮嘱他说他比简意大一岁,是简意的哥哥,要尽到做哥哥的责任,他当时随意嗯嗯应付着,但是这一年里,他确实做到了一个哥哥该有的样子,帮她辅导功课帮她出头打架,教她野外生存技能,和她演习拐卖绑架……双方父母挑不出一点儿错,尤其是简父母,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恨不得当亲儿子养。直到后来的一天,他在学校炸了一个女孩一身屎。他被叫家长写检讨,密密麻麻板板正正言辞恳切的检讨书里,他夹杂了一句话——她看起来想被这样炸。至今顾哲已想不起为什么要以这种恶心的方式捉弄李灿,他只记得她被炸后的样子,唇抿得很紧,桀骜不驯像只白鹭。他的检讨书刚递交上去,李灿就转学离开了南市。离校那天,李灿和老师同学告别后,背着书包穿过操场抄近道去校门口,顾哲坐在栏杆上,朝她吹口哨,一副浑不吝的模样。李灿当时紧了紧书包背带,脊背直挺,昂头看他,一字一顿说:“顾哲,你等着,我早晚弄死你。”顾哲晃着两条腿,口哨吹得更响。*深夜静寂,廊灯昏暗。顾哲坐在李灿家门口,默默拧干枕头里的水,站起来,在她门上挠了挠。一直以来,都是他先招惹的她。小时候如此,画展上亦是。顾哲以面贴门,在她门前站了会儿,抱着枕头踱回家,一头栽在床上昏昏睡过去。第二天早上醒来,头晕脑胀,睡衣、枕头和床单像是在水里泡了泡。他撑着沉重的脑袋坐起来,看了下时间,一个小时后有节大课。起床洗漱简单吃了早餐,走出家门,路过李灿家门口的时候,他瞥了眼,地上一滩水渍。顾哲蹙眉扭头,水痕延至他家门口。顾哲折返回家,把监控调至昨夜。监控画面里的他抱着枕头一身水湿,在李灿家门口呆坐了一个小时。顾哲面无表情地删掉这段监控,拿了条抹布,蹲在地上把走廊里的水渍擦拭干净。☆、门咚(捉虫)原来昨夜不是梦。顾哲擦好地又认认真真洗了遍手,再从家里出来的时候, 李灿正好推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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