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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母子 长命百岁,福寿安康。

  沉珠

魏璟吓得腿软,一屁股摔跌在地。


却不知哪来的胆气——回过神来,他竟没有跑,反倒颤巍巍爬起身、跑进殿内。


踏着一地触目惊心的血脚印,发鬓皆乱的小少年,手足无措地跪在女人身旁。


下意识颤手想去扶她,那穿胸而过的匕首,却让他不敢轻易再挪动她身体分毫。手臂僵硬地停留在她腰侧,迟迟不曾落下。


“姑姑……是谁……”他只是低声问。


却仿佛人还在此间,魂魄已支离破碎——唯剩嘴里不甘不忿的喃喃自语,还在颠三倒四地呜咽着:“是谁动的手,是姨父……是,是陛下么?是他派人来杀你……因为我?”


是因为我不听话惹怒了他,所以他派人来杀姑姑你么?


是我,我害了姑姑么?


颈上淤青的掐痕仍在隐隐作痛,恐惧如潮汐起落,将他淹没其中。


从始至终,他甚至没有转过头去、看那阴影中枯坐的疯女人一眼——自然也不可能注意到,这殿中恶臭的来源,正是女人身旁倾塌在地、早已腐烂的尸体。


那个曾毫不留情毒打他的老嬷嬷,如今身上爬满蛆虫,背对他的半边身子,被鼠蝇啃食殆尽。


至于还活着的那个……


森然的目光,一眨不眨盯着眼前的不速之客。


目睹他手脚并用爬起身来,跌撞着往殿外奔去。


“太医。”魏璟脸上挂满了泪,神情恍惚。


只一个劲囫囵不清地念着:“找太医,姑姑,阿璟去找太……”


话音未落。


他人甚至都没踏出殿门,却听空气之中、“咚”的一声,尤其响亮。他毫无防备,整个人趔趄着往前一扑,栽倒在地。


许久,方才反应过来,右手迟钝地摸向脑后——却只摸到一手粘腻的濡湿。身后几步远,站定一双破旧的绣鞋。


那绣鞋的主人并不看他,只兀自停步于那滚落在地、沾了血的彩绘木塑旁,小心翼翼地伸手、将这“凶器”拾起,用衣袖仔细擦拭干净。


“你……”


魏璟挣扎着抬起头来,看清眼前站着的疯女人,立刻张口想要呼救——却终是慢了一步。被毫不留情地一脚踹中心窝,几乎倒飞出去。


后脑伤口重重磕在门槛上,他眼前天旋地转。


“阿璟!”


失去意识前,最后听见的,却恍惚是一道再熟悉不过的女声。


只可惜,他已无力循声回望。


女人手中的木塑高高举起,对着他苍白无色的脸,再度当头砸下——


“咚!”


魏咎从床上坐起,随手披上外衣。


他身量不高,端坐床沿,双腿只堪堪触及地面。墨发披背,并未束发,显是夜半好梦时被人吵醒。


饶是如此——少时养成的姿态威仪,却未有丝毫损减,只长睫低敛,望向单膝跪倒跟前的黑衣男子。


“你方才说什么。”


漆黑幽沉的一双眼,看不出多余情绪。


唯有悄然在袖中攥紧的双拳,隐约窥得几分少年人强压的不安。


“回禀太子殿下。”


男人低声道:“卑职谨遵殿下之命,跟紧那解十六娘,如您所料,她今夜果真乔装打扮,随太医院院士陆德生夜探朝华宫,一个时辰后,方才独自离……”


“那她又如何与魏璟扯上干系?”魏咎冷声道。


话落,不知想起什么,眉头一瞬攒起不符年纪的深痕。


未等男人应声,他已披衣起身,厉声冲外道:“来人!”


“世子深夜外出,两人一去一回,阴差阳错打了照面。她不知何故,竟一路跟随,直至息凤宫中……”男人欲言又止,“废后疯病发作,将世子打伤,亦是她扑上前去以身阻拦……”


魏咎正匆忙低头穿衣,闻言,动作忽的一顿。


手指骨节被捏的“咯咯”作响,可他似毫无察觉,脸上神色依旧平静。


许久,方才扶着一旁矮几站稳。


任由殿外侍女鱼贯而入,矮身跪下、为他更衣——他自幼少眠少梦,挑灯夜读亦是常事,身边服侍的宫人早已习惯,顶着眼下明晃晃的乌青,亦不敢有半句多言。


只一息功夫,寝殿内已然烛火通明。


“……”


魏咎望着那摇晃的烛火,失神良久。


末了,却猛地摆手,挥退殷勤上前、有意为他引路的侍女,转身大步踏出殿门。


黑衣男子一语不发地跟上。


一后一前,一高一矮,两道身影,快步穿行于寂静的宫宇之间:


自前朝祖氏,至先帝在位,空置足有近二十年的东宫,原本,是年满十六的一朝储君,方可在出宫建府后居住。


然而,魏咎不过三岁时,便被“赶”到了这里。


偌大东宫,比邻皇城而建,宫墙两隔——他要入宫,甚至并非“回”,而是“去”。


理应在父亲羽翼之下取暖的年纪,他已自己教会自己,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储君:无外乎是踏着父亲的脚步,三岁可知天文,四岁开百石弓,五岁作治水论、艳惊四座,七岁可预政,纵横捭阖。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奇怪,毕竟,他是父亲……不,魏弃的儿子——


魏弃之子,天赋奇佳,如神子降世,难道不是应该的么?


若非如此,他凭什么出生便被立为太子?


若非如此,他为何被寄予厚望,可以肆无忌惮地干涉权柄?


三岁以前,他甚至与魏弃同吃同住。


承明殿中,阖宫上下的字画古物,在被魏弃发病毁去之前,都曾留下过他或多或少的回忆。


那些年,除了打仗时不能带着他,其他时候,魏弃几乎不曾离开他半步。


他的字,是魏弃手把手教的;


他读的书,认的师傅,学的武艺,都由魏弃事事经手。


无论再忙,哪怕出征在外,亦从不假手于人,宁可一封接一封的飞鸽传书,也要为他一一安排妥当。


……尽管,魏弃真的很少同他说话。


是了。


寸步不离,吃住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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