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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我执 “今日,便去破了这段执念吧。”……

  沉珠

十日后,赵王姬于城北梨园设宴。


明面上,是为那数十名自天南海北赶来,甘心倾倒其裙下的世家公子接风洗尘,但“择婿”一说早已传得人尽皆知,赴宴众人,更是“争奇斗艳”,暗潮涌动——究竟意图如何,还能有谁看不出来?


是以,开宴当日场面之盛,毫无意外,引得城中万民空巷。


扎堆在梨园外推车叫卖的小商小贩,个个赚得喜笑颜开。


更有甚者,竟聚众开起赌/盘,将各公子的画像、名讳、生平等一众事迹公然贴出,赌这驸马之位,未来究竟花落谁家。


金复来自然也在其列。


但很显然,尽管金家生意已然遍布天下,当得起一方豪贾之名。


但与真正身份尊贵、背后动辄一城一国支持的公子王孙,诸如突厥九王子阿史那金,雪域冬族族长之子寒风雪、北燕太子燕长庚等人相比,他还是落了下乘。


一比一千的赔率,当真是闻着伤心,见者落泪。


最后,还是一心侍主的车夫看不下去,偷偷在写着他名字的破瓷碗里搁下五两银,这才让他的赌盘不至于空空如也。


——而这些事,此刻已然入席的金复来,却是全不知晓的。


梨园,乃二十年前,平西王赵莽开山辟道、集万人之力所建。每到春日,梨花如云,园景之缤纷,茫茫大漠中,堪称仙境。


七年前,赵王姬在梨园中筑别府,逢春秋二季,即在此小住。今日盛宴,亦特地选址于此。


此刻正厅之中,一片歌舞升平。


王姬尚在梳妆,久久未出,众世家公子什么山珍海味没见过,自然也对桌上那些小巧玲珑、满目琳琅的糕点提不起兴致。


倒是因着这家与那家有姻亲,那家又与另一家沾亲带故,左右都是熟面孔,席间的话题,很快便热络起来。


金复来偶尔也能搭上几句腔,却远非话题中心人物。


又因着他们所说,无不围绕对“那位”近年行径的同仇敌忾与怒斥、痛诉,到最后,索性便只笑而不语,不搭腔了。


惹不起,还躲不起?


手中茶盖轻刮茶面,一口清茗入喉。他仍在思忖着眼前这场“大戏”,日后当如何落幕为好。


忽然间,却听左方上首传来一阵不小的动静。


原本还在痛斥大魏昏君的众人,此刻不约而同抬头望去,只见那嘴里喋喋不休、吱哇乱叫的青年一身华裳,墨色长辫垂泄至腰间。前襟不知羞地大敞开,任由缀满青松猫眼石的珠串挂满脖颈,更衬得那如雪瓷细腻的胸膛白得晃眼。


若非胸口那玄青色的狼头纹身实在栩栩如生、望之可怖,这气质,倒当真称得上一句华贵旖旎……让人“误会”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


这姿态,这做派,放眼当下,能出现在此处的,除了那突厥九王子阿史那金,又还能有谁?


“早说过本王子对什么王姬公主的没兴趣!谁爱娶谁去娶!”


“王子息怒——”


“还专门把我骗来……疯了吗?凭什么叫我娶她?!英恪呢,让他来!这种事不是他最喜欢干的么?”


阿史那金满脸不耐,说话间,将手中把玩的发辫一扔,甩到脑后,两手一撑便要起身。


“王子,王子且慢。”


身旁亲卫见状,却忙不迭对了个眼神,一左一右上前,将他两肩按住。


“滚开!”


“大汗之命,我等不敢违背,还请王子……一切以大事为重,谨记大汗嘱托,切莫误了正事。”


许是认准了席间全是些外族面孔,听不懂他们所言,这些人言谈间倒是毫不避讳。


殊不知,一群世家公子们听不懂,也不屑听。


于金复来而言,听懂几句突厥语,却是毫无障碍:


金家商路,近年来,早已遍布大江南北。上达北疆,下达海域,突厥人的生意,他做过不少。对如今突厥内部动荡,阿史那絜大汗病重、数子夺权一事,更是早有耳闻。


九王子阿史那金,乃阿史那絜大汗发妻所出,从小到大,备受宠爱。


昔年,人在大魏朝中为质,阿史那絜不惜费尽苦心、前后派出不知几多人手,直至上京之乱,改元换代,终才趁机将人救出。


如今,阿史那絜沉疴病中,早已无力掌控草原局势,却仍是将其派来求娶辽西王姬,个中用意,不言自明。


“……”


金复来面上不动声色,甚至饶有兴致地尝了两口案上糕点。


眼见得阿史那金拂开亲卫、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去,心中却不由地暗自叹息一声:看来,突厥那边的生意,是要暂时收缩一阵了。


帝王爱子,却非良才。


阿史那金不屑一顾的东西,却是其他兄弟梦寐以求的机会。换在谁身上,能够做到毫不妒忌,毫无龃龉?


这位飞扬跋扈的九王子能够活到现在,少不了突厥大汗在背后的支撑与斡旋。


怕只怕,到时阿史那絜一死。草原上,至亲手足相残的局面,却终将不可避免——


“啊哟!”


厅外。


金复来想得正出神,自不曾注意到这掩在乐声之下、一声惊慌短促的低呼。


阿史那金身形却忽的微顿,生生停住了往前直奔的脚步。


眉心一跳,他低头,看向正撞在自己胸前的那只脑袋。


沉沉从袖中掏出那面不离身的镏银手镜,欲哭无泪地,照着自个儿额头上那一滚圈的红印。


——无他,全是被这不长眼的小子胸前那堆珠珠串串给“磕”的。


“你、你干什么走路不看路!”


是以,又惊又怒之下,连撞自己的人是谁都没看清,声讨的话已先一步说出口。她捂着脑门,一脸吃痛。


“是你杵在这挡路。”阿史那金却只冷冷道。


他在上京为质两年,大魏官话,多少听得懂一些。


但这并不代表,他愿意和眼前的魏人女子“平等”地交流。


不过是撞了一下,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在草原上,铆足了劲想撞到他怀里的女子,没有一百也有五十。


阿史那金的眼神落低,掠过她身上那件长及委地的绯色锻裙:上以暗金织线,绣以流云雪羽,一看便知是顶好的料子。


配以玉簪螺髻,环佩叮当,通身富贵——无论怎么看,这女子都不像今日梨园中随处可见的无名侍女,倒像个身份不低的世家女子。


偏选在今日,傻愣愣杵在这梨园中,还不是本就抱着从那赵王姬挑不中的男人里“捡漏”的心思?


“你……!”


沉沉听他恶人先告状,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可刚要回嘴,脑子里,却仿佛有根筋突然一颤。记忆的阀门轰然开启——她回过神来:这个人,说的分明是突厥话。


而她此刻是解十六娘,不是谢沉沉。


解十六娘,理应是听不懂突厥话的。


她傻在原地。


许久,方才捂着脑门,有些僵硬地向后退了一步。


阿史那金见状,轻哼一声。


抬步欲走前,目光却终于从上到下,颇挑剔地打量了面前这“胖姑娘”一眼:


白得过分的脸,弯如新月、却愈发衬出面若银盆的眉;鼻子生得秀气、鼻梁却有些微塌;唯独嘴唇倒是红艳,可,一眼便知,皆因抹的口脂作用斐然——总的来说,便是五官之中,哪一样都不算出众。


但奇怪的是。


纵然每个五官都称不上格外出众,组在一块,却又有几分和气温良的美。


尤其那双眼睛……


脑海中的记忆有一瞬模糊。


【你,还活着?】


不知怎的,时隔多年,他竟忽又想起那昏暗无光的地牢中,扑在栅栏外、拼命向他招手的魏人少女了。


明明她的脸,他都早应该记不清了才对。


却不知为何,竟还记得那时自己下意识问出这句话时,如擂鼓般躁动不已的心跳。


还活着?


没有被英恪杀死?


他害怕此刻出现在眼前的,不是他想见到的那个人,只是她尚未离开人间的一片魂。


那少女闻言,却一脸古怪地歪了歪头,反问他:【不然呢……你以为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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