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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节

  金玉王朝

片上宣怀风和白雪岚手拉手站着,笑得十分快乐。


展露昭说,“明天中午,我再送药来。明晚这人就是我的了,你趁着这点子光阴,和他好好告别吧。”


说完,也不问白雪岚一声,把那张照片往怀里一揣,便走出病房去了。


白雪岚在病房中泥偶木雕般站着,片刻,才挪步到床边,低头审视宣怀风消瘦的脸,见他一缕头发翘着,便拿小指头轻轻帮他顺了顺。忽然又发现一缕血色,把宣怀风的发丝给污染了。


白雪岚奇怪是哪里来的鲜血,收回手一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指甲把掌心掐破了,血染在指甲上,是以污了爱人的发丝。


此时,孙副官推门进来,低声说,“总长,该出发了。”


白雪岚问,“那边都布置好了?”


孙副官说,“布置好了。”


白雪岚点点头,转身走出去,经过孙副官身边,问他,“手上拿的什么?”


孙副官说,“过来时,在楼梯上看见的,我觉得总不能就这样扔着,就捡了回来……”把手往前递了一递。


白雪岚已经看见,那是撕下的半张照片,自己的身影在那照片上,至于另一半照片,那另一个人的音容笑貌,想必正在一个不值得拥有它的人手里,受着无尽的屈辱。


白雪岚正有大事要办,不愿把心神分散,瞅那撕下来的半张照片一眼,冷冷道,“照片可以洗百张千张,不值什么。走罢。”


说完,便和孙副官一道出了医院,坐上准备好的轿车,在夜幕的掩饰下,悄悄离去了。


白雪岚正有大事要办,不愿把心神分散,瞅那撕下来的半张照片一眼,冷冷道,“照片可以洗百张千张,不值什么。走罢。”


说完,便和孙副官一道出了医院,坐上准备好的轿车,在夜幕的掩饰下,悄悄离去了。


第十八章


姜御医在医院里,熬好了给宣怀风的那碗救命药,看着天色不早,也向展露昭告辞,回广东军的行馆去了。


他在广东军里,因为掺白面的秘方的原因,受着展司令很大的重视,在医院和行馆来回,全是坐汽车带护兵的,那威风就和个师长级长官也差不了多少。


姜御医回到行馆,便换了一身不起眼的长衫,又把三个马弁叫来,要他们也换上便装,然后一行四人,从行馆的小后门悄悄出去,坐上黄包车,往城东去了。


原来这姜御医,虽有起死回生的本事,毕竟是凡人躯体,自然也少不了凡人的欲望。自从到了首都,住进广东军酒色财气皆备的行馆,不免静极思动起来,在他侄儿姜师长的帮助下,在城东的北地胡同里,暗地里觅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尝鲜。


这本来是一次的买卖,没想到那叫翠喜的小姑娘,年纪虽小,却受着鸨母许多年的调教,很会讨人喜欢。姜御医看着她年轻水灵,已是很喜欢,加上自己是半把年纪的人,更多一分疼爱,越发把持不住。


一来二去,渐渐生出些割舍不得的势头来。


不过他也得过提醒,知道这段日子城里不平静,海关对广东军的敌视,他在医院是看得很明白的。所以姜御医每次出去,都是十二万分的谨慎。


姜师长很明白,自己能坐上师长宝座,有一半要归功于叔叔掺白面的秘方,这份大恩,当然不能不报。


是以姜师长在这件事上,很是殷勤。姜御医出门时身边带的几个马弁,就是姜师长特别安排的。有着姜师长的精心安排,姜御医出门会佳人,很受到了一番掩护,风声竟一直不曾走漏。


这次,依旧是到了城东杨柳胡同。


这杨柳胡同,是首都里的男人们寻觅欢乐的一个所在。到了胡同口,就见到红红绿绿的灯笼高高挂着,一色蔓延过去,十分热闹。许多小院门前,都有一个铺着红绸的玻璃匾子,上面用黄线绣着柔艳的名字,诸如柳色、粉蝶、金喜宝、银妃,那就是各院子里数得出名字的姑娘了。


姜御医他们要去的地方,是胡同极深处一个小院。那院子本就不大,又在最里头,实在的不起眼。而且院子前的灯笼是不亮的,玻璃匾上面也蒙了一块红布,把里面那姑娘的名字遮掩起来。这是因为住在这院子里的鸨母能力有限,只养着一位姑娘。而她养的那位翠喜姑娘,这一个月已经收了某位客人送来的银钱,不能再接外路客人了。


姜御医到了院门前,从黄包车上下来,里头的人应该是一直等着,不等敲门,门就开了。


一个三四十岁的妇人从里面探出头来,一张瓜子脸,颇有些撩人的风情,这就是翠喜的鸨母陈大娘。一见着他,就露着笑脸道,“姜大爷来了。”


一边说,一边打开门,侧着身子往里让,把姜御医请到翠喜睡房连接着的一个小客厅坐,扬声叫着,“翠喜,姜大爷来了,你怎么不来接?”


翠喜在里头脆生生地应了一声,便一边手里拿着红绳,绑着油光华亮的大辫子,一边出了来。


陈大娘又掀门帘出去,招待护送姜御医过来的三个马弁。这几位跟着姜御医来过几次,已经是熟门熟路了,知道姜御医既然来了,不到深夜,是不会回去的,便也坐下等着茶喝。


不料陈大娘倒是抱了两坛子酒来,后来,又拿了三个大陶土碗来。


他们看见,都是笑了,说,“每次来,大娘都送的茶水,怎么今天送了酒来?难道你姑娘今晚又有喜事,要和新姑爷洞房?”


鸨母是向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知道当兵的粗俗,便也不忌讳,笑骂道,“喜你妈的头!我们家翠喜前阵子才让你们姜大爷花两百块钱,买了干净身子,难道还能再找一个姑爷去?我外甥今天白日里来看我,这两坛子酒,是他孝敬我的。我喝不惯这样烈的烧刀子,翠喜是更不会喝的。姜大爷是贵人,我看他未必肯喝这样的便宜货。白放着又可惜。我想到想去,几位每次都陪着姜大爷过来,虽说没照顾我们生意,我们也要承一份人情。这两坛酒,只要你们不嫌弃,我请你们喝,成不成?”


马弁们都是爱这一口的,便有些意动。


里面一位姓军的马弁,比较老成些,迟疑道,“我们是奉命来做事的,还是不喝酒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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