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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节

  重生70年代小村嫂

“哦,没事。”赵小兰态度很好,继续跟着田慧又走了几户人家。这些军嫂都是叶国豪这个团的,但是有的是新分配下来有的则是叶国豪的老部下。老部下的那些家属看着就热情了些,但其中不包括陶云与曾大红。陶云态度不明显,而曾大红据田慧讲与谁都不对付,听说她一直在跟屈连长闹离婚,根本就不想过了的样子。赵小兰也生起了八卦之心,给田慧倒了杯茶道:“为什么啊,那个屈连长挺好的啊,看起来人老实相貌也不错。”“其实有个说法,他们两口子打架的时候别人听出来一些,就是她似乎在老家那边有个相好的。”田慧说的很小声,然后道:“当时屈连长申请随军她也拖了很久才来的,不过,这事儿谁也说不明白。”“是啊,那田嫂子我想问一下,那个陶云是怎么回事,我怎么觉得她对我有意见?”赵小兰也没隐瞒直接问了出来。田慧一怔,然后道:“妹子,虽说你是村里出来的但是眼神还挺亮的,竟然才一面就感觉到了。”她轻咳了一声,道:“不过这事儿你不如等叶副团长回来问他好了。”赵小兰一听,这其中是有事儿啊。想想也是,自己虽然前一世和叶国豪有了那事并生了两个孩子,他是为此一直没娶,可是她也不知道他以前身边有过谁,难道这个陶云与他有点什么关系?田慧见该说的也都说了就站起来回家去了,毕竟男人们中午都要回来吃饭的。赵小兰送了人出去,虽说心里有疑问但还是得给人家叶国豪做饭啊。忙了一上午她也没啥力气,所以中午饭他们就将就了一顿。叶国豪今天不累,所以中午的时候就想起了昨天没完成的事。现在,他一站在小妻子面前整个人都不想老老实实的。于是吃过饭他将正准备收拾的赵小兰叼回了窝,轻轻一压人就倒了。不应该啊,叶国豪觉得这事儿上赵小兰是能躲就躲的,实在躲不过了才会由着他胡来。但是,这么容易压倒还是头一次。他奇怪的看了一眼赵小兰,竟然没敢行动。赵小兰瞪着他,眨着眼睛道:“陶云是怎么回事?”她就这样直接问出来倒让叶国豪一呆,然后自动躺在她身边道:“没怎么回事,就是她是军队里的幼儿园老师,之前有军嫂想介绍我们认识。但是我拒绝了,她就嫁给了金营长,怎么了?”“没怎么了,我觉得她对你余情未了。”赵小兰可以肯定,就算不是伤情未了也是不甘心,所以她才会拿眼神与自己做比较。最终可能觉得她比自己强,所以才会有那种表情?一般城里人都瞧不起乡下人,赵小兰初来乍到也没有打扮得太惹眼,所以才会被小瞧了吧!“别瞎说,他们只是说说我们当时连面都没见过。”“都没见过面,你为什么要拒绝。”“因为我养不起城里的姑娘,也怕他们瞧不起我老娘。”赵小兰觉得事情肯定没这么简单,于是就缠着叶国豪说明,最后叶国豪才说出来他有一次亲眼听到那个陶云骂一个军人的孩子是乡巴佬。第一百一十四章乡巴佬赵小兰吃了一惊,她知道叶国豪是不会骗自己的,但是竟然敢在军区的幼儿园讲这些她还真是大胆。“在我看来,没有几个不是乡巴佬吧。”“倒真有一个不是。”“谁啊。”“郑英。”“那怎么不将她介绍给郑英呢?”“那小子比我还鬼道,别人以前也提过,可是他马上给吓跑的挺远。”叶国豪说完还哧笑了一声,看来当时郑英跑像不是太好。“你们这里是不是只有陶云一个女的啊?”赵小兰挺奇怪的,怎么挨个介绍啊。“谁知道。”反正他现在有媳妇了,别人的事情他可管不了那么多。而且小媳妇只用了一天就将自己唯一的一件桃色绯闻给扒出来了,他觉得以后这种事还是能躲就躲着点的好。赵小兰审完了叶国豪就放心了,能讲出那种话的女人她是一点也没放在心上。叶国豪这个人别看着他平时脸黑其实是一个三观极为正派的人,让一个正派的人去喜欢上一个嫌弃他出身的人,那能擦出火花就有鬼了。而叶国豪老实交代完发现自己想用来乱来的时间也过了,不得不叹了口气走了。赵小兰则坐在家里开始写了,自己换地址的事情也要通知一个编辑部,否则以后还要二哥帮着来回的邮来邮去。这个月的稿子她还没有写多少,x侦探这本书可以说从上一世就开始构思了,所以写起来也非常的快。赵小兰写着写着想到了读者来信,想着自己不能总是埋头写啊,读者的意见还是要听的。于是她就将编辑发来的信件给拿了出来,里面果然有一封读者来信。赵小兰还没有打开呢就听外面有人叫嫂子,她将信放在柜子里面出来见原来是郑英,他还真给送来了一套挺好的书桌。赵小兰还真缺一个书桌,于是就道:“真是谢谢你了郑大哥。”一个叫大哥一个叫嫂子的还挺乱套,不过只能先这么混乱的叫着吧。郑英让人将书桌搬进来,并问道:“嫂子你看摆哪儿合适?”“摆书房里面吧。”正好用来写,比现在自己按着的那个小桌子好太多了。郑英和另外一个战士就自动的搬她搬进来,放下之后摆好,接着又搬来一张看起来挺不错的实木椅子。不过郑英趁着这个机会看了一下赵小兰所谓的书房,他本以为是叫着玩儿的,因为一般军人家属的两室这个小书房都被设计成了客房。他们家也不利外,以前的大铁床搬到了这个屋里,上面只是随意铺了层被子与被单。然后另一边是大铁皮柜,接着就是个书架子上面摆了很多书。说起来他还没有在哪个军属家里见到这么多的书,而且什么类型都有,甚至还有外国名著。“听国豪说嫂子很喜欢看书,没想到千里迢迢的还背过来了。”“是啊,这些都是我没看完的,有些挺有收藏价值就带来了。”赵小兰见郑英对书很有兴趣,想着他一定是个很爱学习的人吧,和叶国豪正相反。“正巧,我那边也私藏了几本,有时间交换看看。”郑英说完也没留下喝水就和小战士走了。而赵小兰也没觉得这话有什么,毕竟这个时候书难得,所以一般能交换看看书已经算是不错的了。有了大书桌赵小兰美坏了,恨不能在大书桌上面打两个滚儿。虽说这书桌不是新的,但是真心不错,而且美观大方。她将自己的东西都搬过来放在书桌上,然后将读者来信给拿出来。拆了信发现这个读者还是个很有口味与文化程度的读者,他先是说明自己十分喜欢这本,已经追了三期。接着就提出了一些观点和建议,更加说了一些在法医学上的事情。赵小兰发现,他点出的地方是觉得现在的法医学还没有这么发达,根本不可能做到她讲的那几点。赵小兰觉得他说的也对,打算在未来的中不写得那么神奇,现在的人只怕不一定能接受得了。然后这个读者请求回信,并希望能了解下创造初衷。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保守,但是能写这封印可见对方已经是十分喜欢自己的了。赵小兰很开心,毕竟第一次收到读者来信,而且对方还那么积极的盼望以下的故事甚至还提了意见,这让她更加想将故事写好写长了。可是等看到最下面的时候才发现署名竟然是郑英,那手签字真的非常漂亮,她怔了一下觉得可能是同名同姓。但是,可但是,当她想回信看信封地址的时候,才发现尼玛,这回信地址竟然是自己住的这个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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