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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第 38 章 真人快打!

  我在梁山跑腿的日子

燕顺好像“美女与野兽”里那个有教养的野兽,耐心重复一句:“人心人肝。后天打擂,不能有闪失,姑娘还请务必帮忙。”


阮晓露:“……”


《水浒传》里说这个燕顺吃人肉,竟然不是艺术加工,居然是真的!


据说当初燕顺把宋江绑上清风山,就宣称要“拿这牛子心肝下酒”。宋江也真淡定,尖刀捅上心口,才不慌不忙地自报身份,把燕顺吓一个屁滚尿流。


这燕顺说起来也挺倒霉的,当初习武,不知被哪路游医给忽悠瘸了,说他这功夫啊,必须定期服食人的心肝,否则就走火入魔,死得惨不堪言。燕顺怕死,当然宁可信其有,赶紧改行当了山大王,每天下山捉替死鬼。


人肉吃起来有心理障碍,燕顺于是拉着底下两个小弟——王矮虎和郑天寿一起吃,说大家有福同享,一起增进武功。但每次看到两位小弟一脸嫌弃的样子,燕顺也心里不舒服,下了无数次决心,等明天、下个月、明年……一定把这恶心玩意给戒了。


但说也奇怪,一旦停了这心肝肉,他就莫名其妙地四肢无力、头脑混沌,当真是走火入魔之兆。


燕顺无奈地解释:“如今我控制得不错,已经可以一个月吃一回了。此事不光彩,小人知道,请娘子千万不要外传。”


阮晓露磕磕绊绊地说:“要不……您改吃大力丸试试?”


燕顺的眼神阴沉了一瞬间,随后他咧嘴笑。


“让姑娘为难了。小人自己想办法吧。”


说着要走。


阮晓露:“等等!”


听他这口气,请她去下山采办人心人肝,是因为同在梁山,不好对自家兄弟下手;她不帮忙,他干脆在山上找个人剖了?


梁山泊地处险恶,偶尔也有坠崖、溺水,让虎豹叼走之类的事故。若是平白有人失踪,大家第一反应,要么是离山脱逃,要么是意外事故,不会有人认为是被自家兄弟给吃了。


除非,有人精准提出自己的怀疑……


燕顺刚刚说,自己吃人肉这事儿丢脸,一般人不知道,请娘子别往外讲。


阮晓露忽然想起前阵子失踪的郑天寿,平白一身鸡皮疙瘩,总觉得燕顺最后看自己的眼神,十分的不怀好意。


“那个,燕大哥,您等等。”她赶紧叫住燕顺,“那个,呵呵,我觉着吧,咱们可以商量一下……”


燕顺如释重负地一笑,“好说好说。娘子若肯帮忙,也省得俺为难。”


阮晓露擦擦冷汗。你有啥为难的?纠结该吃山上的哪个人么?


燕顺开始发号施令:“娘子有所不知,要获取人的心肝,未必一定要杀人,也可以去牢城、墓地碰碰运气……青壮男子为佳,妇女儿童次之,病患万万不可,最好要新鲜的。至于鉴定方法,小人也有些许心得……”


阮晓露忍着恶心,总算听完了燕顺的“人肉获取攻略”,把他打发走了。


然后到外头猛跑五公里,给自己压惊。


所谓“清风山三废”,真是实至名归。武功废,还可以勤学苦练;心废了,无药可医。


像燕顺这种反人类分子,当初就该一跤摔进水泊里淹死。


如果她有林冲那么大的本事,今晚就可以让燕顺悄悄失踪,给这么多年死在他碗里的冤魂讨个公道。


但是以她现在的能耐,要和燕顺硬刚,无异于自己招祸。


向领导告状呢?以晁盖的正义感,多半会勒令燕顺痛改前非;但燕顺马上就会知道是谁捅破了他的小秘密。然后……下个月燕顺盘子里的心肝,说不定就姓阮了。


……还是从长计议吧。


两天后。


阮晓露将物流船里的货品分发完毕,朝燕顺使个眼色。


燕顺会意,搓着手跟她穿过堂屋,来到厨房。


熏黑的灶台烟气弥漫,满屋飘香。燕顺当时就口水滴答。


“娘子娘子,这、这怎么好意思,拿生的就行了,小人自己会烹饪……”


“倒是没太麻烦。”阮晓露指着灶台上的大瓮,笑着说,“街上有个乞丐被狗咬死了,我出了五贯钱安葬,顺便摘了心肝。不过如今天热,生肉易腐,我只好当时就拿盐腌上,上了船就炖在锅里,这才不坏。你看看,除了炖得有点烂了没毛病,应该不会影响你发挥武功吧?”


燕顺半信半疑,揭开锅盖,一阵白雾扑面迎来。眼睛还没反应过来,鼻子已经开始吸溜。


“拿盐腌过?”燕顺觉得脑子有点混沌,全身血往肠胃走,“就能煮成这样?”


心里想的是,这事也只能娘们来。自己一辈子没摸过灶台,手下喽啰也都是笨手笨脚的糙汉,以前取了人心人肝,只知道丢滚水里煮煮完事,顶多加两片姜去腥。煮出来的“十全大补汤”自然是惨不忍睹,有时候外头硬得嚼不动,里头还没熟……


每次自己都是捏着鼻子吞了。想跟手下喽啰“雨露均沾”,人家早躲到八丈远外去。


早知道心肝能这么做,他过去几十年的苦白吃了。


燕顺将一碗胡椒猪杂汤干光,感觉神清气爽,恨不觉立刻添了二十年功力。舔掉嘴角的香菜,又动手盛了一碗。


阮晓露冷眼看着,心有点慌。


“大哥别吃太多了,”她积极劝谏,“真的不是太新鲜,又加多了盐,别吃坏了肚子。”


逮机会就强调一声,这样万一燕顺舌头灵敏,吃出这碗汤跟以往味道不同,但愿也会往“不新鲜”、“腌过”的方向去想。


燕顺压根没听见,稀里呼噜又干光一碗。


猪心猪肝是阮晓露专门到肉脯买的现杀猪,让师傅起了筋,洗干净,立刻拿到全城最好的酒楼,请个三十年老师傅掌勺,灼得刚好,没有腥臊,再浸入筒骨、老鸡、白胡椒的高汤,封在坛子里带回来,细细的炖了一路,非常入味。


这时代上等人吃羊肉。猪肉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吃食,猪杂更是下层人专用,只为填肚子,没人研究到底怎么才好吃。就这碗简简单单猪杂汤,还是她用三倍的工钱,才请动酒楼大师傅,伸出他那高贵的手,碰了这包万众唾弃的下水,又动用了贵重的胡椒,门不当户不对地洒进这碗杂碎汤……


折腾一番,足花了她三贯钱。


便宜他了。阮晓露一颗心放下肚,盘算着什么时候给自己也搞一碗。


燕顺一个草头山大王,哪吃过如此高端的定制料理,舌头都快飞走了,哪有工夫怀疑这碗肉到底属于什么物种。


“姑娘,”燕顺含含糊糊地说,“下个月,还要这么弄……”


阮晓露公事公办:“那还得三张军功券。”


“我……我努力挣,努力挣。哎唷,真好吃,你也尝尝。”


阮晓露给他一副“我又没病”的眼神:“您自己用,自己用。”


其实口水也快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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