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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第两百二十八章悠闲的庄园主生活16

  在名著世界当貔貅[综]

第一天果然如宾利所愿,一大早厨娘就准备好了热腾腾的奶茶。


闻到香味的宾利,果断让自己的早餐咖啡换成了奶茶,伴随着面包,鸡蛋和香肠吃得津津有味。


苏叶翻看着报纸,等他吃完,微微一笑,“米娅,请把我的早餐端上来。”


女仆立刻去厨房,拿上来一小碟小笼包,以及一碗熬煮浓稠的玉米粥。


是的,她要求了纯正的中式早餐,并且坏心眼地等宾利吃饱了,才让女仆端上,就是想看宾利错愕和不敢置信的表情。


“这是什么?你一定要告诉我,威克姆,你们总是有这么多好吃的。”宾利委屈坏了,怎么会有这样恶劣的人,有好吃的居然一个人偷偷吃。


好吧,刚刚维克汉姆是有提醒他来着,可他说的那话,不像是提醒,更像是撺掇,“哦,宾利,我不建议你现在就喝奶茶,可以留一点肚子等待我们的小达西先生到来。”


瞧瞧这话,不是明晃晃让他把奶茶留给菲茨威廉嘛,那他能忍?


于是他连喝了两大杯,把一壶奶茶干下去一半,现在觉得撑到不行。


宾利看着检查完行李走过来的菲茨威廉,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哦,达西,我想你是对的,维克汉姆就是一个恶劣的家伙,他可太喜欢看人出丑了。”


菲茨威廉一愣,看了眼桌上的餐盘,明白了什么,“你不用为此懊恼,你将在彭伯里度过三周,我想那里的美食不会让你失望的。”


“真的吗?”宾利立刻高兴起来,“彭伯里也有这种白白的小面包,还有这种金黄色的,是麦片粥吗?”


“那不是面包,你可以叫它肉包,是一种华国食物,另外那是玉米粥,是玉米和小米熬制的。”菲茨威廉解释。


宾利半懂不懂,只知道那玩意儿肯定好吃,忍不住又看了一眼。


苏叶故意当着他的面,狠狠咬了一口,“唔,肉包鲜嫩多汁,玉米汁香甜软糯,好吃。”


宾利:


巴巴的看了好久,终于没忍住诱惑,对着菲茨威廉可怜兮兮道,“我认为我还可以再吃一点点,至少让我尝尝味道吧。”


菲茨威廉扶额,“好吧,米娅,你去端一小碟玉米粥和两个肉包来,不要太多以免浪费粮食。”


“好的,”米娅忍笑去了厨房,很快就端上了吩咐的东西,放在宾利的面前。


宾利迫不及待尝了一口,“小心烫,”还不等达西提醒完,他就被肉包里的汁水烫得哇哇叫。


可即便如此,他依然舍不得吐出来,只能张开嘴不停的给自己扇风。


这模样,可一点也不像个绅士,和他全身体面的打扮完全不相符。


好容易热气下去了,他迫不及待的闭上嘴咀嚼,甚至都享受的眯起了眼。


“天哪,我真是无法形容,这一口的美妙滋味,只能说,是我吃过的最鲜甜的面包了,里面居然有这么多汤汁,天知道厨师是怎么把它灌进去的,是会魔法吗?上帝吃了也会觉得惊奇的。”宾利三两口把第一个小笼包吃完,大声赞美道。


“哦,我想上帝是知道冰加热后会变成水的。”苏叶吐槽道。


宾利不明所以,“这和冰块有什么关系?威克姆,我说的是这面包里的汤,你们是怎么做到的,难道用注射器吗?”


苏叶看向菲茨威廉,“不要告诉我,你们没有基础物理课。”


“这是常识问题,”菲茨威廉也默默吐槽了一句。


宾利又大口把剩下一个小笼包解决了,然后才看向苏叶和菲茨威廉,“虽然我不明白你们在说什么,但一定是在嘲笑我。求求了,达西,告诉我吧,不要让我一个人像个傻瓜一般。”


“好吧,”菲茨威廉叹气,小笼包的做法,是把肉馅和肉汤冷却成固体,包入面粉内,蒸熟后会留下许多汤汁。


其实应该是猪皮冻,只不过这个时代的人,除非是穷人,不然没人愿意吃猪皮,猪肉都很勉强,主要还是以牛羊肉为主。


达西家的人愿意吃,也是在苏叶的带领下,但为了体面,是不好说出来的。


所以菲茨威廉只简单介绍了一下,就不再多提。


而宾利也并没有探究的意思,眼巴巴看着苏叶碗里剩下的小笼包,摸了摸自己撑到不行的肚子,委屈的只能低头喝粥,“我想,我的下午茶点心可以换成这个,你觉得呢,达西?”


苏叶差点笑出来,奶茶搭配小笼包,奇妙的组合。


菲茨威廉微微皱眉,“小笼包无法保持热度。”


“可以的,我们带上蒸熟的,到时候用炭盆里的炭火烤,烤炙过后,味道会更好的。”苏叶笑着道。


菲茨威廉不赞同的看了她一眼,“乔治,一个绅士不该动手做这些。”


车厢的空间不大,坐了三个人,还要放上一个火盆,没有位置再塞下一个人了。


苏叶歪歪头,“我不相信绅士们没有动手烤过东西,难道他们在野外打猎的时候,都吃生食吗?”


菲茨威廉梗住,这是实话,虽然有的人打猎会带着仆人,但更多的人喜欢和同伴一起。


他们往往深入密林好几天,期间只能自己动手烤肉或者烤带来的干粮。


见他无言以对,宾利欢呼起来,“就这么说定了,米娅,快帮我们把剩下的小笼包装好,我们要带到路上吃。”


米娅看了自己的小主人一眼,见他只是皱眉,却没有提出反对,立刻答应下去准备了。


等到他们出发的时候,座位上果然放了一篮子的食物。


宾利率先上去,一屁股坐到篮子旁边,手已经先伸过去,瞧瞧防尘布下面放的是什么东西了。


菲茨威廉无语,眼不见为净,坐上去就看向车窗外。


苏叶坐在菲茨威廉旁边,把座椅下面的小火炉抽出来,里面已经放好了烧红的木炭。


把烧水壶放上去,加了一点茶叶,然后固定住,这样即便马车里再颠簸,也不会造成危险。


宾利觉得很有意思,盯着看了半天,手又伸到上方,感觉到里面传来的热气,“又保暖又能烧水,设计的真巧妙。”


完全不是和加德纳先生说的不值一提,而是用了心思设计的。


小火炉能固定,周围还包裹着木头架子,防止被烫到,水壶也能固定。


如果不放烧水壶的话,可以把翻折的木板提上来,形成一个小方桌,热气就会从两边的小孔散出来,温暖整个车厢。


而且他们还不用打开窗户,保持通风,以免一氧化碳中毒,已经提前预留了出气孔。


多精巧的心思啊,多合理的设计啊!


宾利不住的感叹,之前菲茨威廉并没有把火盆拉出来,是送给班纳特小姐的时候,他才知道车厢里还有这东西,也没来得及看。


现在才发现,这绝不是简简单单的设计。


宾利就是再单纯,也是商人家出身的孩子,对生意保有一份敏锐性,“威克姆,你真的把设计免费给加德纳先生了吗?”


“事实上,”苏叶拿出一本画册翻看,“我是在听说他会在冬天给穷人捐赠木炭时,才决定免费给他的。”


“给穷人捐赠木炭?我怎么没听到这句话?”宾利大惊,他们不是一起见的加德纳先生吗?为何他不知道?


宾利看向菲茨威廉,寻求答案。


菲茨威廉提醒道,“加德纳先生说,他的商店门口会放着木炭,每个经过的人都可以带走一小包。”


“我是有听到这句,”宾利这才恍然大悟,“那是专门为穷人准备的。”


“是的,那一小包虽然少,却可以准备一餐热腾腾的食物了。”这份帮助虽然微不足道,但也能让人在最艰难的时候,获得活下去的温暖。


卖火柴的小女孩真的是个童话吗?


那是彻头彻尾的悲剧,是那个时代悲惨大众的缩影。


如果小女孩有一份木炭,用火柴点燃它们,那么,这一晚她也不会活活冻死。


加德纳先生这一份善举,或许在关键时刻,能挽救一个人性命。


不说别的,就是那收容所,不也要求住一晚需要一个便士,和点一盆炭火吗?


或许某个人就是缺了这一小包炭火,让他进不了某个收容所,以至于活活冻死。


别看一个人得到的炭火不多,但到了冬天,加德纳先生要付出的却不少,每天至少多支出20个先令,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周的工资了。


苏叶不是烂好心,只是这所谓的设计对她来说,只是可有可无,赚不到多少钱,还麻烦。


与其弄这个,她多买一支股票,百倍都回来了。


知道加德纳先生做的事后,她就决定免费送给他了。


无论加德纳这么做的目的是不是收买人心,好让更多的人进他店里消费,慈善就是慈善,论举不论心。


而她透露出意思后,加德纳先生立刻表示,把每天供应的木炭增加一倍,一直持续到三月,来年还会继续。


这真的是一个很上道的人,有眼色又有底线的商人,很讨人喜欢不是吗?


宾利恍恍惚惚,“我居然错过了这么多,天,你们到底是在聊天,还是对暗号啊。”有必要说的这么含糊吗?


其实倒也不是,只不过有些事做归做,说出来就会显得很虚伪。


比如加德纳先生送木炭的行为,说了就感觉给自己邀功一样,但他实际又付出的没有那么多。


相比之下,达西家每年至少拿出两到三千英镑做善事。


可人家的事虽然小,却也确确实实帮助了人,凭什么羞于启齿?


症结就在这里,说出来不好意思,可本身又是好事,于是只能言语暗示,懂的人自然懂,听不懂也就算了。


苏叶和菲茨威廉属于懂行的那波,因为明白,所以她以实际行动支持了这一行为。


而宾利被家里人保护的太好了,还是公学里单纯的学生,最大的烦恼大概在于希腊语或者拉丁语的语法问题?


介于他把信写的七零八落,肯定对语法极为苦手,完全不像那张妙语连珠的嘴。


一大早出发,中午在某个小镇修整,下午继续赶路,而宾利也终于等到了他的下午茶时间。


他迫不及待的把装满了奶茶的壶拿出来,“这个是要放在炉子上面烧吗?”


“别,”苏叶连忙阻止,“那是玻璃器皿,不能加热。”


她把烧热的水倒入另外一个壶,然后把里面的奶茶倒入烧水壶,几分钟后,浓郁的奶香飘出来,宾利忍不住咽口水。


又过了一会儿,壶里的奶茶开始沸腾,苏叶重新倒入玻璃器皿,“好了,你可以把杯子拿出来了。”


之后她不去管宾利,从篮子里把小笼包和需要加热的食物拿出来,从下面翻出一块干净的铁板,刷上油,然后把包子等一个个放上去,做成铁板包子。


油被烧热的滋滋声吓了宾利一跳,忙退开几步,整个人都贴到墙壁上了。


菲茨威廉也关注过来,小心翼翼盯着,生怕苏叶受伤。


这种事她常干,上辈子和花满楼游历的时候,也经常在马车里折腾一些吃的喝的,弄得花满楼的鸣泉马车都不高雅了。


有一次被陆小凤看到,还被他评价,鸣泉马车变成了卖货的小摊。


苏叶当即反驳,“我的食物可贵了,有谁买的起?”


“倒也是,”陆小凤煞有介事的点点头,“你谈无叶可不是一般的黑心,人家卖一两银子,你得一百两。”


苏叶拿起一串烤鱿鱼,在陆小凤面前晃了晃,“我加了一种特别的料酒,虽然是料酒,但酒味浓郁,而且味道奇特,你要不要尝尝?”


陆小凤可以对海鲜不感兴趣,但一定会对酒感兴趣。


果然,他立刻伸手要抢,但苏叶哪里会让他如愿,直接开口一万两。


“你怎么不去抢!”陆小凤不敢置信,然后果断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塞到苏叶的怀里,同时抢过苏叶手里的鱿鱼跳出了车厢,消失无踪。


之后苏叶检查银票,才表现那压根就是她给花满楼的零花钱。


好家伙,她拿钱养花满楼,而花满楼却拿来送陆小凤。


苏叶觉得,她妥妥是个大冤种,为此冷落了花满楼两天。


花满楼哭笑不得,哄了苏叶很久,还亲自动手帮她改建马车,彻底变成了一个可移动餐桌。


并且那样的如玉公子,也学会了各种菜色,让苏叶不愿意动手的时候,能吃到他亲手做的美食。


这些往事现在已经成了记忆里不带任何感彩的画面,可从那时培养的习惯,也一直深深影响着她。


苏叶熟练的把小笼包煎好,然后加热其他点心,再把木板翻转上来,摆放到上面,成为小餐桌。


宾利心满意足,一口一个包子,顺便还喝一口奶茶,等吃完一半,又去尝其他的甜点。


苏叶也吃的很高兴,虽然奶茶搭配小笼包有点奇怪,但味道都不差。


菲茨威廉本来不愿意吃,被宾利再三撺掇,勉强尝了几口,之后也就放开了。


毕竟午餐在那个小镇的餐馆吃的,味道实在一言难尽,三人谁都没吃饱,现在正是饿的时候。


都是正在长身体的少年,需要的能量不少,篮子里准备的那些,居然被他们吃光了,奶茶也喝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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